中午看了在线的《乱鸦之岛》,有栖川有栖的书
其中有一段提到一个日本成功的商人向国外输出日本的动漫、游戏,赚了大钱,在这之后他的看法,隐隐地有点“不谋而合”(这个词肯定用词不当)的感觉。
提到我国盗版的问题——但未曾点出国名。
火村已经睡意全无,兴致勃勃地跟初芝谈论着。
“漫画不同于电影,不需要大量的资金就可以制作出版。可以说是穷人的娱乐,因为可以用很少的投入就可以得到很高的回报,各国都很有可能会大力发展。这样的话,日本不就无法永远保持独占地位了吗?”
初芝轻轻地点了点头。
“这一点我并不担心。战后,漫画虽然被当做穷人的娱乐而发展起来,可它并不是越穷越能写得出来的东西。日本的土壤是最适合漫画生长的。临近的亚洲诸国,就算想模仿,也不会做得太出色哟。——还有盗版什么的。”
阿初列举了一些畅销的商品,这些商品在知识产权概念不成熟的国家被违法地拷贝着。对此,他大体上抱着宽容的态度。难道他觉得盗版充斥市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推销方式吗?其实不然。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事务所里都派了专家进行监督。这确实是必要的措施。但是,虽然盗版侵害了日本的利益,对于充斥海外市场的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我觉得还是可以允许的。那是因为,在盗版普及的国家,不可能培育出一流的创作者。拿游戏来说吧。在中国或者韩国,那种只要连接网络就能玩的在线游戏很受欢迎,韩国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游戏用户都是在线玩。这并不是因为在这个国家网络很普及,而是违法拷贝现象在蔓延。即使做了电脑或者家庭游戏机专用的软件,很快也会被便宜的盗版取代,所以没有办法继续做下去。因此必然,无法被拷贝的在线软件就发展起来了。可是,在线软件利润很少。制作畅销软件就像印书一样,逐渐增产的同时才能获得巨大的利益。与此相对,在线游戏的用户越多,它的费用也会越多。对此我不能出手,因为不是敌人。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宽容盗版,就能妨碍那个国家创作者的成长。”
看到这里会有种脊背上冒凉气的感觉。在此之前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对无断转载和引用深恶痛绝,现在没那么激烈了,这是因为逐渐地习惯了的缘故。但是那个时候心里想到的其实已经到达会影响国家创造力的这么一个说起来很教条的高度,因此现在也还是很反对盗版。(就是不会太激烈了)
同样,模仿别人的文章也会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创造力,如果不从国家的角度考虑,从自己的角度考虑也是值得注意的。